BASEL协议是什么
BASEL协议是指《巴塞尔协议》,这是由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在全球范围内主要的银行资本和风险监管标准。巴塞尔协议的三个支柱:最低风险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监管和内部评估过程的市场监管。
巴塞尔委员会由来自13个国家的银行监管当局组成,是国际清算银行的四个常务委员会之一。由巴塞尔委员会公布的准则规定的资本要求被称为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要求。
1988年7月,颁布第一个准则文件,称“1988资本一致方针”,又称“巴塞尔协议”。主要目的是建立防止信用风险的最低资本要求。
1996年,巴塞尔协议I作了修正,扩大了范围,包括了基于市场风险的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要求。
1998年,巴塞尔委员会讨论了操作风险作为潜在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并在2001年公布了许多准则和报告来解决操作风险。
2004年6月,颁布新的资本要求准则,称“巴塞尔协议”。目的是通过引入与银行所面临风险更加一致的以风险为基础的资本要求,来对巴塞尔协议I进行改进。
巴塞尔协议鼓励银行不仅要识别当前的风险,而且要识别将来的风险,并且改进现有的风险管理体系来管理这些风险,即巴塞尔协议力求建立一个更为前瞻性的资本监管方法。
《巴塞尔报告》的推出意味着资产负债管理时代向风险管理时代过渡。由于监管思想的深刻、监管理念的新颖、考虑范围的全面以及制定手段和方法的科学合理,这个报告成了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的监管准则。此后围绕银行监管产生的核心原则或补充规定等,都是在报告总体框架下对报告的补充和完善。尽管巴塞尔委员会并不是一个超越成员国政府的监管机构,发布的文件也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各国的监管当局都愿意以报告的原则来约束本国的商业银行。